能
答:可以。
哈尔滨市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待遇标准:
参保居民持本人社保卡在三级、二级、一级及无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 50%、60%、70%,年度支付限额 500 元。
可以。
哈尔滨市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待遇标准:参保居民持本人社保卡在三级、二级、一级及无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 50%、60%、70%,年度支付限额 500 元。
报销流程: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到所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合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规定的费用由医院垫付,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金额后的费用,由个人现金支付。
2、异地急诊、异地就诊、长期异地就医的参保居民,到中国人寿市区各分支公司申请办理个人零星医疗费报销,材料审核,费用核实后,合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规定的费用,由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中国人寿保险黑龙江省分公司分别转账至个人银行账户。
3、参保人肾移植术后使用抗排异药物治疗费用的报销,报销时需提供定点医院购药处方,医院或药店医疗费收据(标明购药名称、数量)、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审批表(复印件),依据上述材料建立个人病情档案,确认手术年限,核发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证。每季度末的20日至25日之间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报销。
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
①窗口办理:
携社会保障卡及异地居住证(或异地户籍)到市民大厦C区三楼医保窗口或各区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②网上办理:
登陆“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选择“网上办事”栏,通过“网上申报”进入“异地安置就医申报”界面,按提示内容进行注册并登陆,按异地安置相关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申请。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选择异地居住统筹区后在国家定点医院住院时可以直接刷社保卡就医结算,不再需要返回我市进行报销。
报销材料:
因特殊原因未能直接刷卡结算的异地安置人员、转诊人员或在外地突发急诊抢救住院的人员报销住院医疗费需携带如下材料:
①医疗费结算票据原件(票据印章需清晰有效);
②费用汇总明细(加盖医院专用章);
③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用章);
④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哈尔滨市民到社区医院、门诊开药可报销了。
哈尔滨2023年医保报销政策:按照<<哈尔滨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
1、起付线是400元。就是在门诊累计买药400元以后,再买药才可报销。
2、报销比例: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70%、二级60%、三级50%,退休人员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3、每年最高报销限额不低于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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