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业主委员会的儿子或者孙子,不发工资有可能;不过,如果你不是业主委员会的儿子或者孙子,必须给他们发工资,而且,工资还不能低!其实,业主委员会其实就是一群乌合之众!有利益时业主委员会内部你争我夺,一旦出了问题,他们又没有明确的责任(指法律),甚至连业主委员会的人都找不回来,象兔子一样跑的无影无踪。这个组织其实就是业主,所做的任何决定都是业主(或代表业主)所做的,所以也不好追究。最麻烦的是这个组织不好撤销,是业主自己选举的,政府又无权任免,不像物业公司,出了问题我们可以找法人代表,政府可以直接管理,也可通过法律解决。
谢谢头条的邀请。关于业委会成员是否有“工资”?提出这个问题的楼主,至少对于目前的相关法规规定没有吃透其精神内涵,具体怎么规定的,请再学习,在此不予赘述。
业委会这个公益组织,是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执构而非决策机关。相关法规规定了业委会成员可以适当领取一定额度的津补贴,具体多少,由业主大会决定。从目前实践了解到的信息,绝大多数业委会成员的津补贴,一是没有通过业主大会决定,二是即使通过业主大会决定了,领取者也寥寥无几,什么原因?第一、真心实意出来从事小区业委会这个公益组织活动的热心业主,本身就不是冲着什么待遇去的,他们的目标就是追求公平正义、买卖公平这个目的而自愿选择义工角色;第二、一个月区区3、500元津补贴,拿着烫手,授人以柄等。按理说,一份付出一份回报,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然而不然。第一、业主身份方向的法规知识欠费,第二、业主对于小区业委会这个公益自治组织缺乏足够的认知与了解,第三、城市化进程太快,身子进入了大城市,但许多观念仍然处于原始的计划经济年代,第四、人人为我我为自己大行其道,在许多业主心中“雷锋精神”已死,没有利益谁去干?“傻巴没有生存的空间了”,第五、个别阴暗面遮拦了灿烂阳光,第六、俗话说“十个说客当不到一个夺客”,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宣传,导致不敢拿取正当的津补贴,硬莫提“工资”这个概念的了。
说句心里话,干好小区业委会这个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的公益自治组织活动,面对强大的错综复杂的现象,不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公平正义的追求不可能实现。
基于以上原因,就不难理解“寿终正寝”的业委会少之又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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