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公司是归各地的供热办管理的,供热办属于建委或城乡建委、住建委、住建局下属的单位,属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负责市区内供暖的相关事务,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市供热政策,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哈尔滨为例,根据《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第六条 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供热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办法。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的供热管理,具体工作由区、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据职责负责辖区内供热相关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供热相关工作。
发展与改革、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价格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财政、工商、水务、公安交通、安全生产、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热管理相关工作。
评论列表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