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1日起,哈尔滨市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参保居民可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特殊疾病门诊待遇、特殊慢性病门诊待遇、普通门诊待遇,育龄妇女还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学生儿童可享受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待遇。参保居民一个年度内发生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一档缴费的成人居民、大学生和学生儿童18万元,二档缴费的成人居民16万元。

大病保险保障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居民。参保居民无需个人缴纳大病保险费,由经办机构从结余基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到商业保险公司为参保居民购买大病保险, 2018年度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5元,按照大病保险待遇支付标准享受待遇。
所以说,医保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民生福利,每位公民都享有医保所带来的便捷与实惠,而且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如果真的遇到大病疾病时,费用绝对是一个难关,有了医保虽然不能完全解决资金问题,但是对于家里的经济会有一定的缓解。在以前医保体系中有很多还不够明确,也有很多政策也不够健全和完善,但是哈尔滨是一个发展越来越好的城市,相对应的政策与城市福利待遇都在一点点的改善,我也相信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好,在这个城市中生活时,幸福感与安全感也在渐渐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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